滅火器保質期是多少,多久需要消防維修保養?
市面上普通使用的干粉滅火器和CO2滅火器保質期都是一年,購買滅火器后,每年都需要進行消防維修保養,同時瓶體達到報廢年限,還應報廢,滅火器長時間放置,過期未檢,瓶體內壓力將會降低,瓶內的滅火劑也會失效,大大降低滅火效果,一旦發生火災,滅火器將無法派上用場。
消防維修保養
過期滅火器仍被廣泛使用
滅火器也有“保質期”,達到一定年限的滅火器還應報廢處理。不少人對滅火器“保質期”知之甚少,有的滅火器早過了報廢年限卻仍在使用。
在位于天津廣開街道的一棟高層居民樓,安全通道內配備的滅火器生產時間是2011年12月,有效期為1年,現在已經超出維檢時間7個月。消防工作人員經過檢查,這些滅火器內部的干粉已經沒有滅火效果。
公安部《滅火器的維修與報廢規程》規定,滅火器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報廢年限的應該報廢。水基型滅火器6年報廢,干粉滅火器10年,瓶體發生破損、嚴重腐蝕等也應報廢。
滅火器失效存隱患
過期滅火器和新維檢的滅火器的滅火效果有什么不同?找來一個過期一年半的滅火器和新生產的滅火器分別進行了一次滅火實驗。
通過實驗對比,過期滅火器的噴射力度要比新生產的滅火器明顯小一些。新滅火器一下就將火撲滅了,過期滅火器卻用了4秒多。
滅火器報廢回收缺乏監管
目前,針對滅火器報廢回收問題,只有公安部出臺的一套《滅火器的維修與報廢規程》技術指導規范,要求對出現異狀的滅火器進行報廢處理,但是誰來回收報廢沒有明確,也沒有實施的主體。如此一來,滅火器回收處于監管真空狀態。
隨著社會的發展,每年都會產生大量的報廢滅火器,那么,到底這些滅火器該如何“退役”,隱患又該如何解決?相關部門應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監督管理單位,制定一個正規完善的回收渠道。讓滅火器回收有“門”,不要讓原本保護百姓生命財產的消防滅火器成為不安全、甚是是破壞環境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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